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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 11月5日

價值 (Value) vs. 價格 (Price):一字之差,為何在併購中天差地遠?

by Nickolas 商業解謎思

『這家公司值15億,你們出5億根本是侮辱!』』
『我們的研究顯示,這公司頂多值4億,5億已經是我們上限了!』


Nickolas 商業解謎思

https://nickolashsu.com/

您好,我是Nickolas,一位在商業分析的汪洋中,專注於「商業問題解決方案」的領航員。


在併購談判桌上,這樣的拉鋸戰天天上演。買賣雙方對同一個標的,為何估價能有如此巨大的落差?是誰錯了?還是根本沒有對錯?

延續我們前一篇關於公允價值與價格的討論,儘管這裡談的價值 (Value) 與公允價值略有不同,但其背後隱藏的,與我們先前所說的「假設」和「期望」仍是一脈相承。核心在於,雙方一開始的假設及期望就不同,口中所描述的價值自然也截然不同。買方著眼於合併後的潛在綜效,而賣方則可能基於對自身未來成長的樂觀預期、或認為其技術與團隊具有市場稀缺性,因而產生了較高的「機會成本」估值。

讓我們用一個接近現實世界的案例來說明:
A公司是買方,B公司是賣方。
A公司認為價值是10億新台幣,所以出價7億(先低喊,看有沒有機會)。
B公司則認為自己公司價值高達12億台幣,於是出價15億(先高喊,讓對方殺價)。

當雙方第一次看到彼此底牌時,這樁交易就已有50%的機率告吹。彼此都覺得對方沒有誠意,因為第一次報價的差異竟然超過兩倍!但從第三方視野來看,雙方心中的價值誤差其實不到20%。

雙方進一步談判,在第n輪的拉鋸後,A公司報價是8.5億,B公司的報價是12億。雖然差距縮小了,各自也退讓了約20%的幅度,但明顯地離達成交易共識仍有一段距離。讓我們快速將畫面拉到雙方成交的時刻:最終交易價格為11億元,而客觀公允價值則為10億元。這清晰地呈現出,成交價高於公允價值1億元。這多出來的1億,正是A公司為了換取未來可能的「策略性綜效」,而願意支付的溢價。

你認為這是一筆買貴或賣便宜的交易嗎?

在實際的交易行為中,我們可以肯定,大部分交易雙方對自己提出的價值都有堅實的依據。它們絕非空口說白話,而是基於各自的假設與期望計算而來。然而,現實是殘酷的,若雙方都堅守自己的「價值」不放,就無法達到共識的價格點,交易也將胎死腹中,雙方的期望都將落空。

因此,我們要先建立第一個觀念:對併購而言,如果這是一個經過良好盡職調查的交易個案,沒有最終的交易價格,就代表雙方都失去了實現期望值的「可能性」。 這種損失與一般消費行為最大的差別在於,你可能很容易買到另一個替代商品,或找到另一個消費者;但企業間的併購機會往往稍縱即逝,或許錯過這個個案,下一次類似的機會可能就是五年後。

公允價值:作為標準評估的基準點

第二個觀念,當交易價格確認後,公允價值過低或過高,就表示我們買貴或買便宜了嗎?這在實務操作上有兩個概念需要釐清:

公允價值之所以能作為一個客觀的「標準」,是因為它在計算時,嚴謹地依循著公認的會計準則與評估方法。這些方法,無論是收益法(如現金流量折現法 DCF)、市場法(如可比公司分析、可比交易案例分析),還是資產法,都力求在一個假設的「開放市場」環境下,評估資產或負債的「退出價格」。這意味著,公允價值著眼於在一個理性、無偏見、資訊對稱的市場中,該標的物能被普遍接受的價值,如同我們前一篇所提及的,是市場上90%買家或賣家都可接受的交易區間。

更多時候,公允價值代表著由監管機關或會計準則的角度,確保這筆交易的「價格」有沒有損害股東權益的一個初步判斷。當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有劇烈差異,又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時,這筆交易的爭議性就會因此浮出檯面。但要以兩者差異作為判斷買貴或買便宜的唯一準則,則明顯不恰當。

買方的期望值:策略性溢價的關鍵

既然公允價值提供的是一個中性的基準,那麼,買方在實際併購決策中所考量的「真實價值」,往往會包含更多獨特的「期望」與「戰略性因素」(也就是他們的「假設」)。

實際上,這些假設在評價報告中,往往會透過評價公司與客戶間的溝通,去呈現或暫時忽略。換言之,公允價值評估可以盡可能反應公司的假設與期望(就如同 A 公司心中的價值),但基於某些公司自己的考量,可能會選擇在公允價值報告中明確反應這些假設,或將其視為買方獨有的戰略考量,不在公允價值中呈現。

這種基於「假設」和「期望」的差異,最終會反映在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落差上。在會計處理上,當交易價格高於公允價值時,我們認列「商譽 (Goodwill)」;反之,若交易價格低於公允價值,則認列「廉價購買利益」。這些會計科目的變動,在當下反應了市場價格與客觀評估價值間的差異,並在不同考量下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不同影響。然而,它們都僅是「當下」的會計記錄,是買賣雙方在特定時點的「成交結果」與「客觀基準」之間的比較。

真正的「買貴」或「買便宜」:看未來,而非當下

會計上認列的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,僅僅是對交易價格與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間「靜態差異」的反映。它們提供了一個「當下」的會計科目數字。

然而,一筆併購交易的成功與否,最終是否真正「買貴」或「買便宜」,絕不是看會計科目上的數字,而是要看其在併購後能否實現買方最初設定的戰略目標與預期綜效。

在企業實務中,最常見的混淆,發生在「投資價值」與「公允價值」之間。

然而,一筆併購交易的成功與否,最終是否真正「買貴」或「買便宜」,絕不是看會計科目上的數字,而是要看其在併購後能否實現買方最初設定的戰略目標與預期綜效。然而,這也伴隨著未來的風險:若預期綜效未能實現,公司在未來的年度審核中可能需進行「商譽減損測試」,一旦商譽被認定為減損,將對公司未來的損益產生一次性的巨大衝擊。反之,如果看似「撿便宜」的廉價購買利益背後,卻是整合失敗、核心業務衰退、或隱藏負債浮現,那麼即便短期賬面上有收益,長期的虧損或營收下滑,這筆交易最終也可能是「買虧了」。

▲本文轉載自Nickolas商業解謎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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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IF觀點:

1. 價值主觀,價格是共識: 在併購中,買賣雙方心中的「價值」(Value) 基於各自不同的假設與期望(如未來綜效或機會成本)而產生。最終的「價格」(Price) 則是雙方談判妥協的共識點,若無法達成共識,交易失敗,雙方的期望都將落空。

2. 公允價值是基準,非絕對的對與錯: 「公允價值」是依循會計準則的客觀評估「基準點」,主要用於確保交易價格未損害股東權益,但它不代表唯一的「正確」價格。交易價格高於公允價值所產生的「商譽」,僅是當下會計對策略性溢價的反映。

3. 真正的成敗看未來,非當下會計: 判斷一筆交易是否「買貴」或「買便宜」,關鍵不在於當下認列的「商譽」或「廉價購買利益」,而在於併購後能否成功整合,並實現最初預期的「策略性綜效」。

一個有經驗的評價師,所想的不僅僅是解決客戶現在的問題,而是在提供客戶一個最適合的解決方案,以避免因為解決眼前問題而造成後續更大的災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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